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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强迫职工买断工令严重违法
国有银行强迫职工买断工令严重违法 四大国有银行原是国家一级法人事业单位。在改为股份制公司转为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之前,为达到获取更大私利的目的,非法大批裁减员工近七十万之众。并且从这些人员身上进行恶毒的盘剥和榨取利益。河南工行每减少一人,奖励支行五万,这是其一;其二,自九四年到九八年的已经上缴的养老保险金,银行也全部克扣下来,没有交付社会养老机构;其三,买断工令的每年工令折合资金各省予以截留,总行有统一标准,各省却下发不一。河南工商银行截留了被迫买断人员的百分之八十!总行标准是一年一万二,河南省工行只给每年二千五。举例说明:贵州工商银行一位十年工令买断者获得补偿金十六万,在河南省工行,二十四年工令只得了八万多。银行买断工令违犯国家法律,强行驱赶走为银行做出重大贡献的兄弟姐妹,本已经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然后再从他们身上进行盘剥和克扣,又何其毒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启诚(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4-11-2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