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下岗职工要求企业补发拖欠生活费
下岗职工要求企业补发拖欠生活费 我们是一家国有企业粮油加工厂,1997年由于厂方原因工厂停产,工人下岗,2013年企业脱钩改制,现在企业以2400万低价卖给房地产商。从停产到改制,工厂没有给工人发过一分钱,现在我们要求厂里补发那么多年来拖欠的生活费,住房公积金。可县里有关部门说,县里制定的改制文件没有制定补发拖欠生活费,住房公积金,所以不补发。县里这样改制合理吗?我们的要求能不能得到基本的满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72904(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4-11-23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