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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要求企业补发拖欠生活费

要求企业补发拖欠生活费 我们是一家规模大资产多的大型国有外贸企业,2001年6月公司通过原国有企业改制,由职工出资500万元成立了一家责任有限公司,但工商登记上80%股权的显明股东,是原国有企业的机关工会代持,20%国有股权是原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代持。而原国有企业已于2005年8月依法破产了,改制后的有限公司企业的职工都是原国有企业职工应聘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保险已由改制企业承接,由于改制企业经营不善,从2007年起就歇业了,但企业并没有和所有职工签署停职或待岗协议,现在企业找人出低价处置资产收购职工的股权,并没考虑我们职工这么多年来拖欠的生活费的保险,所以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现在有10多名职工准备自己凑钱来请你们维权,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请告诉我们大约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opha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7-28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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