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房客,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5月26日租商用房,租期为2009年5月26日至2012年5月26日,今天房东打电话通知我们明天搬出去把房租退回给我们(请问:现在房东要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搬出去,房屋租赁法会对房东有什么不利因素?
我们的合同内容(对我们有什么不利?)
租 房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将位于永春批发B座4号楼一楼门市房租给乙方,租期从
2009年5月26 日起至 2012年 5月26日止。
二、 半年交一次租金,租金为8400 元,月租金为1400元,提前半个月交纳房费,上打租。
三、 乙方进住后无权将屋内房体结构(门、窗、上、下水管道随意损坏或改变)。
四、 取暖费由甲方付款,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五、 乙方在租用期间发生水电火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除天灾外)。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因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七、此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八、此合同到期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乙方以付抵押金200元,合同到期后返回押金。
甲、 乙双方身份证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石亮(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19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