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干了20年,2008年7月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想逼我辞职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从进公司的那年算,按照工龄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解约及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即可。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单位辞退的,需要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从入职时起算工龄。
一般经济补偿金都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后开始计算的,你要注意不能自己提出辞职,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经济补偿。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当然如果有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可以提出单方解除,并要求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