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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您好律师; 我于2005年3月与*市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同年5月申请了营业执照。合同一年一签,但实际就签了2次,2005年和2008年。2010年3月,诚达实业有限公司贴出通知(没有加盖公章)让我们商户腾房,说桃园山市场私自闯入,并于5月将我们商户告上法庭,但在开庭的前2天未经与我们协商,将房屋拆除,所有的物品设施埋于地下。我将诚达实业告上法庭,要求财产损害赔偿;装修费11万,财产9.7万,一审判决财产酌定5万,装修不予支持。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i7681(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18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