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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新乡市中级法院行政裁定书不署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合法吗?

新乡市中级法院行政裁定书不署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合法吗?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新中行辖字第60号,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署明审判长、审判员及书记员的姓名并记明日期,盖上法院印章。但是该行政裁定书上却没有署审判长、审判员及书记员的姓名,违反了法律规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诉讼代表人(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0-12-18 1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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