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法院的判决依据合法吗?
法院的判决依据合法吗? 严女士2月3日、2月7日分别借款给某公司30万、20万共计50万元,没有签订合同。五月份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即5月7日到8月7日期限3个月,借款金额50万。在这3个月内严女士并没有向某公司支付任何款项。一审法院判决如下: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转账证明在前,签订合同在后,合同没有履行,但被告未提供收到转账50万的借款合同,不能证明原告提供的转账明细与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无关。因此对被告辩称5月7日借款协议未实际履行的理由,不予采纳。法院的判决依据合法吗?恳请各位法律界的高手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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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鹤舞鹤舞(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4-11-1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