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无合同无书面辞职老板赖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试用期无合同无书面辞职老板赖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和同事是7月28日到那个所谓的公司面试的,开始老板说这是快餐公司,我们的责任是文职工作,兼做客服经理,不需要跑业务,等等,并说做满7天就开始计算工资,并将这7天工资一起计算了,试用期3个月,期间不会有合同签署.但之后他一天变一个花样,22天里,改了4次上班作息时间,并租下一个铺面做餐馆,我和同事就轮番变换岗位,从文职变成了打杂兼服务员,两天之后,于8月18日我们决定辞职.18日下午我们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辞职时他叫我们考虑下,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不去了,他同意,我说我们的工资还是和前几天离职的同事那样计算吧?他也同意,并没有叫我们去交接工作(其实其中也无工作可交接).于是从19日早上起我们就没再去上班.
9月11日到了他所谓的公司发工资的日子,我们去算工资,他说我们没和他交接工作,没给他书面提出辞职,没给他足够的时间聘请其他人顶替我们的位置,包括他电脑在我们走之后丢了数据没有了我们应该补给他资料等等诸多借口来拒绝给我们发工资.
12日上午我们再次找到他,他亲口说不发工资.于是我们于16日上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执法大队去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他把工资发给我们.但是劳动局的人表示我们没有合同,也没有提出书面申请,说走就走,没有等够3天,对我们很不利,我想请问下律师,我们应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bych……(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08-09-16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