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大概的情况是 :
一、合同的承包期限为二年。
二、发包方(甲方)为:王**、欧**、陈**、刘** 4股东。
三、承包方(乙方)为:胡**、朱**(夫妇)
四、承包合同第二条所述:每年每家应该承包金7万,五家合计35万元。按照本合同约定应该每股东得14万元。实际上二年来每股东只分得11.2万元。五,承包方(乙方)拒付理由:因为上述发包人王**、欧**、陈**和自己(朱**)四股又分为了5小股(何**),所以理应按照14万×4大股再÷5小股=11.2万/人。所以,除刘**每年7万外,王**、欧**、陈**每年分得5.6万元符合承包协议。
发包方理由:
一、如果单纯按照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定的协议来看,乙方胡**、朱**夫妇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把承包金7万/年2年共计14万打入我们发包人的各自帐户。
二、承包人胡**、朱**(夫妇在签定承包协议时,和发包人商议小股东利益时,明确表态:因为自己是和小股东何**的儿子一起承包经营,所以何**的分红款归自己负责承担支付,其丈夫签名了一纸《责任书》,该分红责任书明确表明王**、欧**、陈**每年得6万、2年得12万的金额数字,同**一起合伙经营的承包费,分红款都归胡**、朱**夫妇负责。
三、关于付款的方式按合同说法:按照合同中所述的方式:第一年承包费一次性付清(第一笔6万承包人全部兑现支付了)。第二年分六次付清,从2008年5月1日开始付,每月一万(前5个月都兑现支付了5万,而最后一笔在2008年10月1日只支付了2000元,王**、欧**、陈**每家各少支付人民币8000元整)。
自2008年的10月起,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打款,在我们多次提醒和劝说承包人无效的情况未果....
想请问下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这样的情况我们胜的几率有多大? 责任书不是附加合同,在本案中能够起到作用吗? 为了讨回我们应有的钱该怎么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4咨询人(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09-04-03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