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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作为教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教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已经转正的教师,目前在四川一个乡镇小学任教,当初我考教师公招的时候,是以美术教师考入该校。
但进入学校后,因教师人员不足,校长安排我担任了一个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还兼任另一个年级的英语老师,我每周的课时在25节课以上
此外校长经常叫我去绘制学校板报,甚至还包括学校附带幼儿园的墙绘,工作量很大。
但年终计算百分之三十绩效工资的时候,校长划分了百分之六十的绩效用于每个教师平分,剩下的再来按照工作量等内容计算,算下来我还不如一个只担任一科兼任学校教导主任的老师高。
我们学校大概有十一、二名教师,领导就有五名,共两百多名学生,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还附有一个幼儿园,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不计入绩效考核。
我想这样的安排合理吗?校长给我安排的以上工作哪些是我必须要做的义务?哪些又是我可以拒绝的内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仙人掌yx3……(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4-11-0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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