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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请问这个犯法不

请问这个犯法不 我有个同学是当老师的,国家规定教师的个人工资百分之三十部分发到单位绩效,但是,他认为单位制定的分配制度不公平,他完成单位分配给他的工作,但是单位以他工作量不足为由扣了他5000元,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首先,这笔钱是国家以他的名义拨给他的,他完成了单位安排的工作没有旷工,单位就应该吧他自己的钱发给他。不应该扣,而且其他单位也没有按他们学校这样以这种理由扣老师个人的工资,于是他就去财务室把单位扣他的钱抢了回来,请问这是抢劫罪不?单位要告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etie(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4-11-0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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