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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的店面买卖问题

未交房的店面买卖问题 我想买一个店面,是二手的,卖家去年买的还没交房,因为没有交房,所以没有产权证无法直接交易,卖方提出通过公证来将该店面卖给我,双方签定买卖合同和买卖公证,并把店面的处理权通过公证授予我老婆,这样以后产权证下来后,我们就可以自己去办理过户手续而不需再找卖家。我想请教您,这样的公证和买卖合同是否合法(因为没有产权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签了合同和公证以后卖家是否还能返悔或违约(如果房子到时升值很多的话卖家可能返悔并支付少量的违约金)?办了买卖公证合签了合同之后,在产权证还没下来之前卖家是否有权处置这个店面或取消委托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qC2985(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0-12-16 14: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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