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工资中的“三金”:公积金、养老金、保险金是我的3倍,能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资金的性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属于个人财产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根据以上规定,女方工资中的“三金”:公积金、养老金、保险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即属于父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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