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迁回户口回村中,是否是村中集体成员,能参与集体分配吗
迁回户口回村中,是否是村中集体成员,能参与集体分配吗 你好:
我们是广东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莲塘面桥背村村民,事情具体情况是这样,当年我父亲被政府招为知青去湛江农场种胶树,代国家创业。1993年村长同意接受我全家人回家安居乐业,我们才清迁户口回家,同时农场依法收回我们的房子土地财产而且无补偿收回。1993年我们清迁户口回惠阳区秋长镇莲塘面桥背村,1998年建立三和经济开发区,所有连塘面农村户口专给三和管,我回来多年曾向村长要求分配土地,村长说1978土地分落户了,所以我无土地承包权。1996年村土地被征收了经济补偿,村民不同意我们参与分红因为我们无土地承包权。只答应我们以后荒山荒岭自留地被征收才有权参与村里分配集体财产,和村老宅五边地,后来出尔反尔,不承认我是集体成员,剥夺我政治权经济权等等我们现在村里分配一无所有,呼吁国家政策农村分配尽快改变给予我们参加村里分配荒山荒岭自留集体财产收入分配让我们做完整村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4417……(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4-11-01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