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个人房产是否参与分配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第一,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基本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鉴于您说明的情况,如果婚姻双方对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第二,应该注意的是我国婚姻法还有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 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