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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上月初我到重庆市万州区购买了一台宝马Z4 3.0si双门跑车新车,结果是一台有几十处大小故障的车辆,作为一名宝马车的忠实信赖者的我,如今却变成了受害者,真的好失望,望您能给以我解释还我公正消费者权益。
我朋友认识此经销商老总,所以当时没有防备他们的欺诈行为,等完善相关手续后已是晚上8点多钟,工作人员把车开出了展厅,我也准备驾驶新车回家了,我刚上车就发现危险灯亮了3颗,当时工作人员说亮黄灯正常,启动一会儿黄灯就会消失,于是我开着新车往家行驶,刚上高速路,连ABS灯也亮了,我失望至极,打经销商电话说明情况,要求退车退款,被拒绝,理由是车灯亮很正常,多发动会儿就行了。
高速路又无法调头,只好到下一出口下道,就是我家--云阳县,第二天上午我仔细观察此车,发现故障太多了;【空调不制冷.ABS棒总成完全损坏.坐垫陈旧.档位指示灯坏掉.右车门把手裂缝.等等.】我完全是被骗了,后又多次向经销商要求退款还车,照样被委婉的拒绝,有时连电话都不接我的了。我打宝马公司重庆4S店电话求助,4S店说是由售后服务中心负责,4S店无义务处理,我又拨通了售后服务电话,讲明原因后,服务中心派了一台拖车来,得知是准备拖到重庆4S店,我又开始担心了,担心万州经销商与重庆4S店是通的,我要求先把车款退还给我再拖车走,又打了几次经销商电话要求退款仍然不退,所以没有将车让拖车拖走,后拖车司机作了此车故障记录后走了。
第二天,我到重庆4S店做检查,并在进车间前多次强调,此车只是检测不准修理,修理师傅却背着我修复了空调的制冷系统,我发现后再次声明不许忙着修理,之后还是修复了车内电脑故障,当时4S店电脑报告显示了几十项故障,我还作了部分笔记记录。
还有我向修理师傅反映说门把手是坏的,他却说是那样的款式,原本就可以上下滑动,并用力上下搬动,原本是固定的把手金属却被损坏,被我识破,另外一个车门上的金属把手成了完全不一致的对比。
最让我感到没有享有消费者权利的是;重庆宝渝4S店的所作所为,让我失去对宝马车的信任,我要求提车,另寻专业店鉴定,居然4S店不把车还给我,我去要了四次车,都以各种不合法的借口阻止,不让我开走我的车。
第一次;是说我没有购车发票。
第二次竟然说不是我交的车给4S店。
第三次是我委托从重庆回云阳的朋友帮我开回来,也不让动车,还发生了争议,最后谈合了,结论是;车继续留在4S店等配件,因为车有故障,在车价上减少三万,在保养期限上增加一年半,也就是三年半的保养期,修车这段时间由4S店提供一辆代步车给我用,《到今天为止我都还用着4S店的代步车》。我委托的这位朋友回来后给我讲了整次谈话和处理结果,我反复考虑后还是决定退车退款。
于是我和老婆一起又去重庆要车,这是第四次了,4S店还是说这车有故障,配件最少还要一个星期才到,没有修好故障,4S店有权利不让开走,我只好回家咨询律师,也看了许多关于消费者维权的书籍和类似纠纷例子。所以特请您们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泰子(重庆)
提问时间:2010-12-15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