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赠与房产(但未有书面赠与协议),离婚时男方可以主张50%吗?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现解答如下:
一、关于在女方城市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男方有权分到50%的产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因为产证登记名为女前男后,也就是说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故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该套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男方有权分到50%的产权。
二、在男方城市购买的一套房产,男方享有六分之一的产权。
在男方城市购买的一套房产,因为属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所以虽然没有男方的名字,但因为有女方的名字,故里面有三分之一的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如果离婚,则男方享有六分之一的产权。
三、关于孩子抚养权。
如果女方确实存在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行为,则男方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可根据女方的收入向其按月主张20-30%的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时止。
以上解答供参考。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房产一,双方名下已经登记的,您明确可以获得房产价值的50%。
对房产二,同理,没有登记的无法获得产权。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依据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再次,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实践操作,主要如下: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您要收集的证据为,街道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由您一个人抚养,请求学校出具孩子上学接送证明,证明孩子有您接送。报警记录,证明孩子母亲长期在外,不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等等会让您成功胜诉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归您抚养,有对方承担按月支付抚养费,按照其收入的20%到30%支付。医疗教育费平均承担。
房产证上有男的名字的话 可以要求分割的
你好,如果有证明男方对房产有过出资,可以要求分割。
1、女方城市所购房屋,登记在女儿夫妻名下,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城市所购房屋,男方同意的,属于女方及父母共有,但女方所占的份额为夫妻共有。
3、可以主张夫妻名下的房产平分,可以要求平分男方城市房产中女方的份额,但因涉及到女方父母,不能在离婚时予以处理,需要在离婚案以外另案处理。
4、能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争取得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有关房产男方提的是可以主张的,小孩的抚养权双方都有权利争,主要看跟谁比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抚养费要结合当地经济情况、父母的经济收入及实际开支需要而定,一般可以要求没有抚养孩子一方按工资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女方父母婚后为其子女购房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房屋是归您夫妻两个共同所有,且房屋已经登记在您和妻子名下,那么,您是可以主张对房产一的50%的产权;
其次,关于房产二问题,您主张六分之一的产权依据在哪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现在房屋登记在您妻子和其父母名下,那么房屋是他们三人共同共有的,您是无权享有房屋部分份额产权的;即使您有证据证明您出资过,也无法获取房屋产权;
再次,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实践操作,主要如下: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因此,如果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那么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上述恶行,例如公安机关记录、村委会证明、其他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女方对于孩子成长和发展不利,这样会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最后,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不管任何一方最终抚养,那么另一方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至18周岁。因此,到时可以就孩子抚养费进行协商,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起诉至法院。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谢谢对我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我的补充: 2014-10-30 14:04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我的补充: 2014-10-30 21:59不好意思,针对您的提问,有一点进行纠正,就是关于房产二的份额问题,男方是有权利享受六分之一的份额的。原因在于,购买房屋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财产份额中也有男方的份额,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可以主张六分之一的份额,疏漏之处还请您见谅。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房屋是归您夫妻两个共同所有,且房屋已经登记在您和妻子名下,那么,您是可以主张对房产一的50%的产权;
你好,可以按你的所说的主张,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你可以提出要求抚养。
第一套房屋产证登记有男女双方名字的,一般情况下各占二分之一;第二套房屋属于男女双方与父母共有,女方名下所占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应当享有1/6的份额。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其抚养权判归女方,特殊情况(如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除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原则进行判断孩子抚养权问题。
你好,
1、女方城市所购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占有50%的比例。
2、男方城市所购房屋,男方同意的,属于女方及父母共有,但女方所占的份额为夫妻共有。要想主张其中的六分之一,建议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按揭银行流水等。
3、能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争取得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例如您提到的女方有出轨、把孩子弄丢等行为,建议搜集相关证据。
4、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1、房产以登记人为准确定所有权
2、男方应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3、抚养费以女方实际收入的25%确定
1、第一套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双方的名字,可以主张。
2、可以主张六分之一。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你好,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话属于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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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女方城市的房产,由女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男方城市的房产,应当为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共有,男方出资视为赠与。女方部分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的,最好能搜集到对方这些行为的相关证据。
4.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产女方名下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这需要证据支持。
抚养费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按照月工资收入的20%至30%来承担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年收入比例,当地生活水平来支付。
1、,男方可以主张房产一的50%与房产二的1/6作为婚后共同财产。2、男方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3、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应该按照其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
第一天房子双方均分。
第二套房子女方所占份额有男方一半
如有证据证明男方所述属实,孩子判给男方可能性大。
男方可以主张房产一的50%,和房产二的六分之一;
从描述的情况来看,孩子应当跟男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建议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1、房子可以按照你的要求来主张。
2、对于小孩的抚养权,要看结合之前养育时间、现养育条件、小孩年龄等各方面条件综合判断,由谁带小孩更为有利。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1、您的主张可以成立,即房产一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对半分割;房产二为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共有,但因为是婚后购入,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他们均占三分之一,因此女方所占三分之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按您所说的,您可以主张房产的六分之一。
2、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需要对比双方条件。具体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抚养费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及另一方个人收入情况确定,可以每月一付,也可以半年一付,或者一年一付,一般以协商为主,实在协商不了由法院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