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是否可以主张女方父母赠与(但未有书面赠与协议)购买的房产?

离婚是否可以主张女方父母赠与(但未有书面赠与协议)购买的房产? 结婚9年,育有一女。婚后3年女方父母在女方城市购买了一套房产,产证登记名为女前男后,实际居住人为女方父母,购买时没有书面赠与协议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协议,男方未出资。婚后5年,女方在男方城市购买了一套房产,男方给与经济帮助,但是没有任何凭证,产权证为女方及其父母共同拥有,实际居住为闲置,女方父母来男方城市时才入住。女方因琐事经常离家出走,近三年共离家出走三次,累计31个月之久,之前女方从不承担家庭开支及孩子抚养费用与责任,男方为其三婚,之前两次均为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男方在深爱上女方之前对女方已婚并不知情。女方父母经常吵架,导致邻居上门投诉,女方母亲甚至数次拨打110。女方对孩子毫无责任心而言,幼儿时期,女方曾弄丢过3次孩子,今年女方甚至把孩子独自交付他人,自己出去玩乐,通宵未归。综上所述,请问,男方是否可以定义上述房产一的50%与房产二的1/6作为婚后共同财产予以主张,同时,男方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行?此外孩子抚养费该如何主张?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翟云峰(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4-10-30 13:3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