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个人财产被房东侵占!
个人财产被房东侵占! 事 件:
一、10月10号左右,我与同事姚仁慧,外加一个女生合租两间隔板房。(商定房租是一个800,另一个1200,PS:没有合同)因为当时我没有办完离职手续,所以一直住在原单位处,但是我的所有物品都在新住处。大概一星期左右,我回到新住处,发现我的房间已经换锁,所有东西都被房东私自转移到大房间。房东的理由是姚仁慧说我已经不租房子了,找新房子了,所以房东私自转移,并且要我交750元的房租,不然不归还我的所有物品。当时争论一番我打了110,警察来了之后进行协调,最后说让我交付300给房东,把东西归还给我,当时我不服,就没有交钱(第一个,房东私自拿我东西;第二个,我觉得我应该与姚仁慧共同承担这300)后来事情没解决,房东走了,警察随后也走了。我想拿300拿回东西了事,已经找不到房东。
PS:房子是姚仁慧找的,我没有与房东直接联系,我与房东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二、因为工作没有时间,所以事情拖了两个多星期。当我找到姚仁慧,并且当着公司老总的面,把300元钱交给他,让其找房东拿东西的时候,却由于他一直拖欠房租,所以没有帮我找房东,并承诺发完工资就一起交给房东,然后归还我的物品。由于公司的问题,直到上个 月末,姚仁慧才领到工资,立刻将全额交给了房东(有房东签收字据,但是没有写到笔记本未归还)房东表示笔记本是贵重物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遂我于上周末请假从泰州赶回上海,但是房东却声称笔记本不在其手上,于是我第二次报案,到警局录了笔录。
PS: 1、房东承认笔记本经过她手
2、房东称姚仁慧跳窗户已经将物品取回(包括笔记本)
3、房东有很多案底,身上有很多官司(包括其间私自抢走姚仁慧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做抵押)
4、房东是二房东,房子属于群租,在上海是属于违法行为。
疑 问:
一、这个事件需要请律师上诉吗?还是当地警察立案上报法院?
二、这个事件会因为小而不成立或者无限延期吗?
三、如果我请律师解决这个事件,房东大概能赔偿我多少钱?上下限是多少?(有笔记本发票,并且笔记本中有资料)
四、如果我胜诉,上诉费和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吗
五、找媒体协助会有帮助吗?
谢谢各位好心人士了,本人对这方面不了解,有什么方法尽管指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薄荷竹儿(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0-12-1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