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个人财产 赔偿
个人财产 赔偿 本人一台笔记本电脑 借给公司领导 他将我电脑内屏损坏(内屏碎了,原装售价2050) 交涉几次 他一直再拖 从11月初拖到现在 昨天又说本月27号我可以那到电脑 现在 我已不再那家公司做事 又加上大学刚毕业没有社会经验 很头疼 请问王律师:第一:27号他拿着我的电脑消失怎么办 第二:27号他还是不赔 我该怎样 通过 法律途径 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g198……(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12-13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