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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北京二六八八电子商务公司克扣工资

北京二六八八电子商务公司克扣工资 北京二六八八电子商务公司以员工提前离职为由,按照所谓的公司规定(旷工三天处理),旷工三天扣除九天工资,请问这样合不合理,还有,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要求个人承担公司应承担部分的百分之四十,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3@26……(河北)
提问时间:2014-10-27 09: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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