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约?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约? 我租房今年3月到期,但是到期后房东态度非常恶劣,拒不退还我押金三千多块钱,说我有一次租金缴付没有按期缴付,属于违约。
我看到我们的租房合同中有条约定是说“租金需在每月18日前交付,如逾期不交,甲方可从乙方押金中扣取相关费用,如押金剩余不足时,通知乙方及时补齐押金”。
但我有个月因为有事,恰好是在18日交的。当时我交了租金以后,房东什么也没说。
我遍历合同其它部分,并没有对租金延期交付是否属于违约做相关约定。但是合同中有对违约金做出约定,既赔偿2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请问各位大法律专家,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约,如果起诉的话,是否一定败诉啊?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支持啊?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dzha()
提问时间:2009-03-31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