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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不承认县级二级以上病假单,要求去上海复查,并要求我主动辞职

怀孕期间,公司不承认县级二级以上病假单,要求去上海复查,并要求我主动辞职 本人离上海三小时车程,公司总部在上海,怀孕后请病假,二级医院的病假单都齐全。公司要求我必须在指定的三家上海医院复查,这样合理吗?而且我签约的是项目合同,到本月终止,公司希望我可以自动离职,怎么办?如果上海医院查出没什么问题可以上班,我必须服从去上海上班吗?或者我是否可以拒绝去上海复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nnieM(江苏)
提问时间:2014-10-21 14: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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