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家村定婚,退婚礼钱问题
关于家村定婚,退婚礼钱问题 律师你好~
我是在2009年8月份定的婚,但因两人不合,在210年7月份经两家商量后定婚关系解除,定婚时彩礼钱为11000元整,所以媒人与两家商量,让我家给男方5500年元整(一半的彩礼钱,出于是两个不合的原因),当时男方同意接受5500元整,但在2010年11月份男方又反悔去法院起诉要求我们赔偿男方家14500元整,男方把他们定婚时请客人吃饭的钱都算进去,还要我们再赔偿给他们9500元整,请问他们的起诉合理吗?我该怎么做呢?谢谢你,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ti……(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2-12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