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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一审以合同没有约定为由没有认定利息,二审对方上诉,作为被上诉人是否能主张利息

一审以合同没有约定为由没有认定利息,二审对方上诉,作为被上诉人是否能主张利息 04年个人欠我款,有欠条,一月内付清,并约定每月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5个月后,债务转移给另一事业单位,口头说一个月给,并说了原来有违约金的事,(新条子上只有原欠款数额,没写违约金的事是因为我没想到单位还会赖这一万元钱,并且拖了7、8年不给,原条那个人收回了)可至今未给,一审胜诉,我对不支持赔偿违约金的判决不满,知对方上诉后我没上诉;二审时,我当庭书面提出赔偿违约金的请求,二审又没支持我的主张,二审又胜诉。如不赔偿违约金,我虽然胜了官司,但是我输了钱和精神。请问法院判得有理吗?我该怎么办?我刚收到二审判决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7039……(四川-甘孜)
提问时间:2014-10-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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