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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甲是物业公司的一名清洁工,乙原是物业公司的经理,于今年2月份起说什么自制,私人承包,但实际上还是由乙方管理。甲于2010年8月17日在拖运垃圾的途中,遭遇车祸,现在乙方没有负担一分钱,连3个月工资都没发,反而乙方要车主负担相应的费用。请问:乙方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不属于工伤责任的范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anju……(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0-12-12 00: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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