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众人推卸责任,该找谁负责?
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众人推卸责任,该找谁负责? 去年9月份,某工地由于赶工期,临时招了许多工人,易某就是其中一员,在工地干活的第二天,由于天下着雨,又没有安全绳的情况下,工头周某要求强行赶工,易某从三楼高的架子滑落,造成胸椎爆裂8节,做了胸椎内固定术,当时手术治疗费共计花费了7万8千多,治疗费是承包工程的公司付的,出院后公司还付了几个月的生活费,此后便不管不问。易某要求赔偿,公司推说要等钢钉拆除才能评残。后来又找公司协商,公司说包括钢钉拆除的钱一起只给8万。出院时易某问过医生,拆除钢钉手术大概需要一万多元,当时一起去干活的工人最后拿到的日薪是200元。协商不成,易某决定走法律程序,但是由于是临时工,没有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工作牌等证物,仅有当时一起去的两名工友作证,劳动局仲裁不予劳动关系认定,建议易某到法院进行人身损害起诉。劳动关系如下:某风景区—某公司—禹某(包工头)—周某(包工头)—工人,请问易某该进行工伤认定还是起诉人身损害?现在公司不认账,两名包工头也不知所踪,该起诉谁呢?是否可以起诉风景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j999……(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4-10-17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