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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香港分行在大陆怎么规避风险

注册的香港分行在大陆怎么规避风险 依靠别的香港公司(也叫总行),在这个香港公司的名下又注册了一个分行(中国**研究院和中国**学院),属于公司的一种,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然后又做了一个网站(网站服务器在香港),在大陆宣传招收的有合作伙伴,签署的有合作协议,主要从事的是鉴定和出鉴定证书的业务,和内地的合作伙伴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中没有提到收费的字眼,只是说自己义务帮助广大群众鉴定和宣传属于非营利性行为,不对外收费,只是在内地宣传推广相关文化,请问如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是否需要再注册个其他的公司签署个协议让其帮助维护网站收取合作伙伴的网络服务费,或者找个其他的相关协会来签署个协议托一下,可以在内地宣传用? 或者有其他的什么不妥的地方,希望指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堂117(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4-10-16 13:4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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