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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精神病人的遗赠抚养问题

精神病人的遗赠抚养问题 我的姑姑是个精神病人,没有结婚,没有小孩,父母也过世了,只有兄弟姐妹4人,我的父亲算是她哥哥,但是父亲年事已高,所以想让我做姑姑的监护人,我能成为姑姑的监护人么?还有由于姑姑这些年都是在精神病院度过的,她的退休金储蓄以及住院费用等开销等都是我在处理的,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订立遗赠抚养的协议,由我负责她的生养死葬等费用并全权继承她的遗产呢?关于姑姑的遗产问题,其他兄弟4人也都讨论过愿意由我来抚养并继承她的遗产,这样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有效么?需要什么条件才会有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bbin……(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10-1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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