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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
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 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至使对方眼睛受伤我从头到尾医疗费,车费,吃住费都是我跟着我拿的直至医好,现在对方想要补偿,如果不给,对方还能追究我孩子法律责任吗?他家孩子有没有责任?追究责任有效期是多少?期盼能有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4-10-1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