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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经济纠纷

关于加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经济纠纷 2009年-2011年之间加工一批产品 所有产品我方都已交付 甲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开始时候有合同 款也正常付 后来合同未签 款未付 手中有当时所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承认此批产品确实已交付并使用 合同未签 款未付 还有开始时签订的合同 
甲方是国企 请问此货款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h85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10-08 16: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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