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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公安派出所的处决是否合理
沙湾公安派出所的处决是否合理 2010年9月25日早晨5点左右邻村的杜某拆掉市场内我女朋友服装店门口我摆地摊的货架而与我发生口角纠风,随后我女朋友在楼上听见我与别人发生口角纠风而下来进行劝阻,但对方没有听劝阻反而动手对我女朋友的脸部进行多处抓伤了(后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在此情况之下我对她们的厮打进行劝阻,但是当时对方死死的抓住我女朋友的头发不放无论我怎样也分不开,我女朋友哭声连天,但是杜某不但不放手反而对我的脸部进行抓伤,情急之下我就咬住杜某的手而使她们分开,就在此时杜某命令外甥女给鱼某(杜某的丈夫)打电话赶快来,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杜某到了,杜某来之后什么也没说就在背后对我进行打击,远远地把我甩在了地上。杜某看此情景就士气高涨把我女朋友压在地上对我女朋友进行拳打脚踢,此时我女朋友已被打得缩成一团,在此情急之下我努力挣脱鱼某对我的殴打去拉我女朋友,但是杜某就在我拉我女朋友的同时又对我脸部进行再一次的抓伤(后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时我本能的反应就给了杜某一拳,而后鱼某把我死死地压在了地上,拿起身旁的砖块对我说“你再敢还手我砸死你”。
此时我女朋友努力挣脱杜某殴打之后顺手拿起身旁的一梗小棍朝对方打去,结果打在了对方的头上(后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之后再邻居的劝解下就分开了。
当天早晨双方都向沙湾公安派出所报了案,同时做了笔录和采集了照片。
事后杜某与鱼某先后几家人来到市场上好几次对我女朋友公然进行侮辱与威胁,并跑到我单位对我进行侮辱与捏造事实诽谤我。并把杜某送进了医院。
2010年10月30日沙湾公安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解,但是在调解的过程中派出所明显偏向对方对于对方的条件和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一一接受,(对方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住院11天的3人护理费+2个月的2人误工费+8趟车费……共12000多元)且详细的记录在纸上。而对于我们的条件和意见无论是否合理一律全盘否定,说我们的要求是无理的我们是乱扯,且对我们的意见无心采纳更不用说记在纸上,他只是在电脑上玩纸牌,建议我们满足对方意见。由于对方要求过高且毫无让步,最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调解失败。
2010年12月2日沙湾公安派出所对我们的事情进行了处罚决定:对我治安处罚500元,我女朋友处罚300元,而对杜某处罚200元。
请问:沙湾公安派出所的处决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先生123(甘肃)
提问时间:2010-12-09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