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 我在一家煤矿工作,2013年签订了本年度劳动合同,截止2013年12月底合同就满期了,我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2014年1月至今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从5月份至今都没有发放工资, 目前给工人打白条说年底给,我不同意,公司说那么你就辞职就给你把账算清,不辞职就等年底给钱,请问公司有违法行为吗,我可以告公司没有给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吗,按照劳动法规定,我可以向公司索要2014年1--9月份双倍工资吗,假如我提出不干了,(原因是由于4个月没发工资),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shi……(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4-10-08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