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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后发现问题想解除合同是否算违约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后发现问题想解除合同是否算违约 近几天看房,因为本人一时冲动于2014年10月2号上午看房后在中介的各种说法下就于当日下午交付所谓的诚意金2万元并签署了一份中介说没关系的协议文件(也就是标题说到的居间协议),当时中介说的是要拿这个初步协议与诚意金才好去跟房东砍价,我也听信了,在协议上很多都没填补的情况下,就签字让中介带走去跟房东谈判了,后面谈判成功,要到了我当时想要的价格,后中介就通知我于10月3号去中介公司跟房东一起签署协议,但是我因为3号有事没及时赶过去,中介就直接把那份原来所谓的初步协议用来砍价用的直接交给房东签字以及中介公司盖章了,而且协议上比我原来签字的时候多了条款(当时中介说房子是满5唯一,协议上没有特别注明房子是满五唯一,因为我根本就连产权证什么的都没看到,但是后面中介跟房东签那份协议的时候又得知不是唯一,可中介并没有告知于我,而是直接在协议上加了个房东另外承担非唯一税点以及具体税额,但是按照合同房价,金额也少了几百块,而且中介收我的诚意金跟房东签协议时直接就转为定金也没有通知我,就是他们签署好了才当天晚上7点左右给我送文件过来),后来5号因为本人家里发生事情急需要用钱,没有闲钱去继续履行这份协议,所以告知中介想解除这份协议,并也诚恳道歉,希望两万定金能退回大部分,剩下一部分算是给与房东以及中介方的损失赔偿,结果被中介告知如果我不继续履行协议,就要按协议说的定金没收,以及赔偿2%的合同款给中介公司做服务费用,我想请问我这个是否可以判定这个协议无效从而追回定金也不用赔偿中介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oxa(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4-10-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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