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问题

债务问题 98年我在一葡萄酒酒厂做销售员,在四川开发市场。当时我在德阳市找了一个经销商,厂里给他发了43万的货,经销商给了18万货款,剩下的货款分三批半年内给清。后来由于市场不好剩下26万的货没卖掉,产品又快过保质期了。我跟厂里沟通,老板让在其他地区找一个经销商,把货转过去。结果我在成都又找了一个经销商,把货发了过去,老板同意代销,经销商按月销售多少给厂里汇多少款。结果由于很多原因《包括产品质量原因》产品没有卖掉,后来厂里也不来处理,经销商也不做了,发到市场上的货也没人来收,我在成都守了一年。用了2万多的费用,都是从经销商那借的,最后经销商抵货款了,发到成都这些货最后也就销售了两万多货款,就等于剩下的23万多的货没收到。后来老板说这个责任应该由我来付。让我来付这26万货款。让我给他打欠条。我没写。后来他们逼我写了一个如果再帮厂里完成100万的销售。这笔账就一笔勾销的字句。我当时太小不太懂法。就签了。后来由于老板投机取巧经营不善。酒厂黄了,厂房也被法院收走了。这事就这么放下了。到现在已经11年了。前几天这个老板又找到我。管我要这笔钱。请专家帮我解答一下。这件事我有责任吗?这笔货款应该算我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leza……(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12-09 11: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