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受到对方骚扰,是否可寻求法律支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所说的当时法院判决已经生效,那份承诺书已经无法重新进行鉴定了,所以,这个事实您是无法改变了,所以,当时如果申请鉴定的话,就不至于今天出现这样的结果;
其次,对于对方不断的骚扰及其他变本加厉的行为,可以保存证据起诉至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对方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如果造成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总之,对方的这些行为必须给予严厉警告,并告知其如果再这样的话,报警处理,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严重的,将起诉对方。很多事情不要软弱,一定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那份承诺书已经成为过去,就这么结束吧。至于其骚扰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我的补充: 2014-10-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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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要咨询的情况是你爸爸婚姻相关事宜。应该分两个阶段,一是你爸爸与前妻的事情,有承诺书故事,后离婚骚扰,破坏你爸的家庭和新的婚恋关系事实。
第一,你爸前妻与你爸离婚,无权再干涉你爸爸的生活,其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可以通过向公安报案要求处罚,也可以以侵权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关于承诺书鉴定事宜,由于事过境迁,已经结案,且你爸当庭认可,很难再翻案。只好作罢。不必纠缠 ,不会有结果。
如果还有不解,可以电话咨询。
1、收集她不断骚扰你父亲的证据,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她停止骚扰,赔偿损失。2、不能要求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对证据进行鉴定(不是重新,因为你们根本没有申请进行鉴定)。不会支持你们对要求的。。。。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你父亲离婚时的“承诺书”已经作为证据,你爸爸已经认可,而且该案已经结案执行,因此,无法再启动鉴定该证据,如果你爸爸当初不予承认该证据,那么你爸爸可以申请再审;
但是如果当时只承认前半部分,而后半部分不予认可,那么你们一直收集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对方是在伪造证据,而且收集到了当时对方确实是伪造证据的话,你们可以申请再审;
再加上对方在法院开庭时才出示该证据属于已经经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应当不予认可等,这也是理由。
2、对于对方骚扰你爸爸的行为,影响到你爸爸的生活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看警方怎样处理;
另外,建议你爸爸不要再理会该女人,不管是找你爸爸干什么也应当予以直接拒绝,没有必要在为其办事后还受到精神上的刺激和侮辱。
可以报警或起诉。
但之前那个承诺书,就已经翻篇了。
可以以侵权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承诺书问题,已经结案,且你爸当庭认可,很难再翻案。
可以起诉并要求她停止这种骚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