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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受到对方骚扰,是否可寻求法律支持?vip

离婚后受到对方骚扰,是否可寻求法律支持? 我父亲于2012年再婚,一年后对方提出离婚。原因有二,一是女方在婚后一个月的时候未经我父亲允许从他银行卡中偷偷取走18万元并且拒绝归还。二是由于此事所导致双方感情恶化,经常吵架。女方提出离婚时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A4大小的承诺书,内容部分为电脑电印,但是落款处有我父亲的签名及手指印。在此说明一下我父亲曾经签署过此承诺书的上半部分,内容为保证家中房屋可以让该女子居住,落款时该女子让我爸签字签了下面一点即中间部分留白。承诺书另外一部分声明该18万元系我父亲同意赠送给该女子。
开庭时对方突然出示此“证据“,并要求只归还5万元,我父亲快70岁了,一年多来心力交瘁。明知此为假证,但是为了尽快息事宁人,怕连5万元也拿不到,也就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当庭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此“承诺书“我方要求留存法院,事后虽然想过各种办法是否能对此“承诺书“进行鉴定,但法院告知此案已结,不再审理。
以上为铺垫。

离婚后当天该女子即发来短信向我爸示好,说她也是没办法,希望大家还是朋友。之后一年大家陆陆续续还有联系,但多为该女子找我爸帮忙等,前几个月我父亲又结识一女子大家相处不错。
然后他前妻得知此事后,就不停发消息或打电话来骚扰我爸和他的女友。我父亲决定不予理睬,但是他前妻一直不罢休,新女友也因受到骚扰而与我父亲不再来往。
因为现在我爸一直不理睬他前妻,她的骚扰越发厉害,甚至说要到我家来砸东西,说他们离婚时我爸打她,她要到法院去起诉等等,当时她离婚时也提交了所谓我爸“打“她的证据等,法院当时并不采纳,她吵架时像疯婆子一样吐我爸口水,还打他,我爸是在争执中抓住她的手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她报警并去医院验伤等一系列程序,我爸绝对没有任何想伤害她的行为。
对于她现在的骚拢行为,一会表示要和好,一会又要威胁,不停地。所有的短信我们都予以留存,并且我爸没有回复过她。

想请问律师,必要的时候我父亲是否可以起诉并要求她停止这种骚扰行为?并且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要求重新鉴定当时那份“承诺书“?我想问下法律能支持到什么范围?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idian(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4-10-0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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