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持有2年临时绿卡跟美国人在美国离婚是否可以受到美国法律保护?
持有2年临时绿卡跟美国人在美国离婚是否可以受到美国法律保护? 我母亲与美国人结婚已经3年,婚后发现男方没有房子,脾气暴躁,我母亲一心想跟对方生活下去,于是我给他们拿了30万美国买房首富,没想到男方跟银行的贷款没有批下来,男方脾气越来越暴躁,首富的钱退回后少了3000美金,男方说是中介收取的中介费,我只好认了,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从这之后他不肯为我母亲办理美国驾照,我母亲受不了男方的脾气受到惊吓,4个月前回国居住,男方开始说回国跟我母亲生活,没想到我母亲回国之后他发邮件说不来中国了要跟她离婚,我母亲说大家毕竟还有感情,想不计前嫌回美国再重新试着一起生活,被男方拒绝。
我母亲同意离婚,并同意男方提出的离婚方案在国内通过法庭协议离婚,同意男方所说的无财产纠纷,无共同子女。由于归国之前还做回去的打算,我母亲的私人物品没有全部带回来。男方开始口头同意给我母亲邮寄回来她的物品,后来又说等有足够的钱再给邮寄回来。昨天发邮件他说已经认识了另外一个女人,并说在邮寄这些物品之前有更重要的事情,还说签完离婚协议手续之后不跟我母亲有任何瓜葛。
出于对男方的无信任感,以及他一而再的欺骗行为,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把我们的物品邮寄回来。这种情况,我母亲可以到美国起诉跟他离婚争取她的个人利益吗?我损失的3000美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来?我母亲是2年临时绿卡受不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有什么可以采纳的解决方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llym……(北京)
提问时间:2013-08-23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