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请看详细介绍
劳务纠纷,请看详细介绍 一、我公司曾有2名员工,是夫妻关系,男的束XX,女的刘XX,刘XX于06年12月至08年3月一直是我公司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就是给员工做一顿中午餐,其它时间自由安排),公司与其协商一致不为其购买社保),2008年3月因公司搬迁,员工中午就餐有了统一安排了,不需要刘再作饭了,考虑到刘年龄较大不好再出去找工作,公司为其安排一个其他的岗位(即转岗),试用期2个月,并与我公司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合格后购买社会保险,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被我公司退回了劳务派遣公司。
二、束XX是由刘XX于08年3月介绍进公司的,因为年龄40多岁,没文化,介于刘与他是夫妻关系,公司破例为其排一个岗位,并与我公司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合格,并购买了社保,于08年6月,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了离职。
三、现在问题来了,夫妻2人将我公司告到劳务仲裁委员会,刘XX说她是和领导有矛盾公司故意将其辞退,于08年6月份,找了一伙人在公司门外殴打了我公司一名领导(派出所己立案),刘要求赔偿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保会用和精神损失,而束也一起附和,但束是自己申请的离职呀而且我公司己为其购买社保(证据齐全)。
请问:1、束XX和刘XX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2、仲裁会是否会要求我公司补齐08年前非全日制用工的保险费用?
3、这件事我们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伊天(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09-03-27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