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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损害纠纷

民事损害纠纷 您好:我在天津某小区,由于老小区改造环境,所以车只能停在小区外路边,转天发现车被刮蹭,停车方向是车头朝人行道,停车时在人行道上有小区改造时所用地砖,紧靠人行道路边,距离我车仅有大概一尺距离,转天中午发现右车头靠地砖方向有明显被砸的痕迹,此段人行道由于比较偏僻故人流量非常少,经询问周围群众没有目击证人,且附近无摄像设备,于是拨打110,民警调查后无法判断责任方只说是被砸的痕迹,找到小区改造单位由于没有证据推卸责任态度恶劣,我想询问,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将地砖随意放置在人行道上,且没有护栏等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警示,且在小区内施工时某些大型设备操作时都没有安全防护,过路行人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如果我想以此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是否会成立,我是否会申诉成功得到赔偿,或者还有什么其他途径维权,或者只能认倒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田先生==(天津)
提问时间:2014-10-0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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