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赔偿纠纷和责任纠纷

赔偿纠纷和责任纠纷 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舅妈带去玩耍,结果导致其溺水死亡,另外一同去玩耍的还有两个未成年人(两个都已满12周岁),到了舅妈家后,该死者和另外两个未成年人被舅妈叫到出事地点去玩耍的,但出事地点是在山上一个未设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蓄水池,请问死者是否承担一定的责任,蓄水池老板和舅妈应承担多少责任,另外两个小孩是否也有责任,对于这件事应赔偿多少才对死者父母合理(该死者是城镇户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0191……(四川)
提问时间:2014-10-01 16:1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