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双方发生纠纷,赔偿责任的划分
双方发生纠纷,赔偿责任的划分 同住一个院子的邻居辱骂我媳妇,还先动手,在动手过程中不小心碰翻一锅开水。邻居烫伤脯部,我媳妇烫到脚。因此报了警。因为我媳妇是在哺乳区所以没有住院治疗,自己买了烫伤膏在家治疗。对方是开出租车的,在争都过程中对方脸部有被我媳妇抓伤,而且当时去派出所的时候。警察只带那人去医院治伤并拍照。而没叫我媳妇去医院拍照。现在对方住院12天花费3000多元。要求我方赔偿1万5千元。这合不合理?我方也受伤了,但因孩子哺乳区。我媳妇不能去医院输液治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ob爱吃……(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3-06-14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