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是否属于赡养
是否属于赡养 母亲前不久去世,享年82岁。子女四人中只有大姐与母亲生活在一地,其余子女均在外地偶有走动。母亲生前是离休干部,收入较高;大姐是退休工人,收入较低。大姐退休前与母亲分别住在自己家中,大姐在市郊,母亲在市区,相距七里路,节假日去市区探望母亲。2002年初大姐退休后去外地打工三年,后又因身体有病去北京边治疗边伺候儿媳坐月子带小孩前后达两年左右,断断续续与母亲同吃同住达三年左右,在此期间所有生活费用均有母亲开支,母亲前后也资助她看病和买房花了八万左右。母亲年事较高视力较差,但生活能自理,直至去世前一个多月还在外地其他子女处旅游,能自己洗衣洗澡吃饭。大姐和母亲在一起生活期间主要是买菜烧饭洗碗,其中母亲先后有两次住院近两个月都有嫂子从外地赶来与大姐一块儿照顾。请问上述情况大姐是否属于赡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h……(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2-08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