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卖方子女的同意?
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卖方子女的同意? 我与丈夫于1998年结婚,于2001年10月在县城与当地一女干部购买了其在单位的福利房,有房屋买卖契约,但未有到公证处公证过,仅有其单位办公室的签字公证过,因为地方政策原因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卖方早在卖房后即由于年岁已大,随儿女定居南宁,至今期间其老公逝世,去年开始地方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现在想让对方与我们按正常过户程序走,考虑其年迈无法再来县城,更由于其丈夫已不在,房屋过户是否还需要该子女的同意,如果同意的话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或手续,请您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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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贝贝3797(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0-12-08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