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证过户风险
风险很大的,谨慎
尽快办理变更登记
应当办理预告登记,如果办了预告登记手续即可以对抗其他债权人。如果你愿意购买,其他人不会买去,法院也不会把该房产拍卖给别人。
其理由在于,预告登记,具有对抗效力,是物权,俗称准物权。房主欠款属于债权,债权的效力低于物权。所以,劝你去办预告登记,比公证强。
1、如果房主有其他债务并且被起诉,那房子可能会被冻结,你的公证书不具有优先效力 2、房主还是可以二次抵押或卖给他人 公证并不具有优先效力 建议可以按以下顺序处理:尽快办理变更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实际占有使用房屋
是有风险的,你上述情况是会被冻结的,房屋没有过户就存在卖方将之转卖的风险,在后的买卖合同如果已经履行过户,在前的合同是不能抵抗的。
可以进行拍卖,合同与物权变动的效力是区分开的,你的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你可以先支付一部分房款,在房屋过户之后再支付余款
2、在没有过户之前,法院都可以冻结这套房子
3、房主是不是可以在我付完钱后未过户之前把房子抵押或卖给其他人,如果是,我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对抗?——这个就是你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