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村委书记收取社会抚养费却不开收据的行为
关于村委书记收取社会抚养费却不开收据的行为 村中温某一家于2008年迎来家中第三个孩子,因属于超生,需缴纳社会抚养费,村委书记便乘机从中贪污,多次追收社会抚养费,村委书记于2009年末的一天到家中收部分收取社会抚养费,因欺负女方彭某没文化对这方面的事也不太了解,收取费用后并没有开出有效收据,仅以手写字条为凭据,拿钱后便走人。事后多次问其开收据,总是搪塞过去,还反过来说要告受害方,因此温某认为他是贪污了这笔钱,也就是到时候追究起来,温某会被认为并没有缴纳费用,这该怎么办?恳请各位律师出出主意,这算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_……(江西-新余)
提问时间:2014-09-27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