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如何证明母女关系
如何证明母女关系 我的父母之前在合肥买了房,户口迁到合肥了,我的户口还在老家六安。现在听说满18岁且未婚子女可以把户口迁到父母身边,因为我工作一直在合肥,家里人都觉得迁过来比较方便,所以就请了几天假来办事。之前在网上看了相关信息,去民政局开了单身证明,在合肥房产局开了无房证明,但是在开母女关系证明出了问题。去了合肥的派出所,说需要出生证明,没有的话得去社居委开证明。我的出生证明在我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弄掉了,都掉了十几年了。所以就去了社居委,社居委说开不了,需要原单位开证明才行,可以去原单位找档案证明关系。但是我妈她们以前的单位早就倒掉了,也没有留守人员,根本找不到。社居委说那就去医院开医学证明。去了医院,说96年之前出生的证明早没了,说以前是纸质证明,医院没有备案,但是有当时出生的病例,但是拿去派出所说没用。又去了卫生局,听说又专门补办出生证的办公室,去了后,却说,96年才颁布出生证这一说,之前的不能补办。托人找关系,找局长都说不行。为什么政府机关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踢来踢去,却不能让我们知道一个可以准确的解决事情的方法呢,网上好多人都有这种情况,前几年前前几年这事都有,却解决的不理想,今年呢,希望能在贵网得到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澜澜hu(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9-24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