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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合同法里面说经济补偿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我从2001年就在厂里面上班,经济补偿是从2001年3月算起呢?还是从2008年算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12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12-06 23: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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