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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协议合同合法么

资产管理协议合同合法么 [                 ]



{         长春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协议




[2010 年  12 月  7  日]






 
本资产管理协议(“协议”)由作为委托人的[    ](“甲方”)与作为受托人的  [ 长春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于[2010年 12月7日  ]订立并正式签署。

鉴于:
1. 甲方同意将在美国FAST BROKERS公司开立之资金帐户管理权委托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有关资产,为甲方服务;
3.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资产管理费用。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1. 定义
1.1 本协议中使用的有关词语定义如下:
资产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2条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
交付日 指甲方将受托资产管理权交付给乙方的日期。
终止日 指当事人根据本协议第2.2条规定确定的日期。
2. 委托资产价值及委托期限
2.1 受托资产: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总额  美金   壹萬整      。
2.2 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  壹 年  ,自交付日起计算,至2011年12月6日             
3. 资产管理方式
3.1 乙方承诺在合同到期内收益率为资产总额的3%,。
3.2 乙方承诺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委托交易之资产不受损失。
3.3 甲方承诺在合同到期时账户盈利超过本金部分50%支付给乙方作为资产管理费。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4.1 自本委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协议享有资产的收益权。
4.2 自本委托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甲方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5.1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本着为甲方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处理有关受托资产事务。
5.2 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作出资产管理决策。
5.3 对甲方以及甲方处理有关受托资产事务处理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4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 陈述及保证
6.1 甲方陈述并保证下列事项于签署本协议时均为真实及正确:
(a) 甲方依法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并处于良好经营状态或者为中国公民,且资产来源完全合法。
(b) 甲方具有充分的公司权力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本协议将于生效日起对甲方具有强制效力。
6.2 乙方陈述并保证下列事项于签署本协议时均为真实及正确:
(a) 乙方依法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并处于良好经营状态。
(b) 乙方具有充分的公司权力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本协议将于生效日起对乙方具有强制效力。
7.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委托期限终止之日前的任何时候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1 如果出现了对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该等灾害或事故直接或间接使资产管理受到影响;
8. 违约责任
8.1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或所提供资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导致对方因此而受到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损失。
8.2 甲方若在合同到期日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乙方将不受3.1 、3.2条款之约束。
8.3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a) 终止日到期;
(b) 乙方依法解散或丧失法定资格,或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c) 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事项。
(d) 本协议第10条之约定。
9. 提前终止与续约
9.1 不可提前终止。

10. 费用
10.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资产管理费,费率为收益超过本金 壹万零贰佰 以上部分的50%作为乙方的资产管理费。
10.2 该资产管理费将在合同终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10.3 如果甲方没有按此协议将应付乙方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保留相关法律诉讼的权利。
11. 适用法律及仲裁
11.1 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2. 通知
12.1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将以书面形式用中文写成。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将以亲自送达、邮寄或传真送达的方式,交送至下列地址:

甲方全称: 
身份证号: 
  
乙方全称:长春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2 以亲自送达的,当日视为送达并生效;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自发出地邮戳日的第5日视为送达并生效;以传真方式送达的,自发送方传真机出具的有效传送报告日期视为送达并生效。
13. 其他事项
13.1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13.2 本协议于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ju……(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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