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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法官是怎么判定的?

法官是怎么判定的? 我查阅了一些案例,在交通事故受伤后一段时间又诊断出了新的伤情,经因果关系鉴定后,结论是伤害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我要问的是,因果关系鉴定虽然确认损害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如果是在那次交通事故后又发生了别的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不也不能证明是哪次交通事故引起的吗?被告还是有话说,说因果关系不能证明他不是被后来撞的,那法官怎么能判定就是被告那次撞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交通事故还没……(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4-09-2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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